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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30日,國家能源局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2023年三季度能源形勢、可再生能源發展情況。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介紹了2023年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發展情況。2023年前三季度,國家能源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統籌能源安全供應和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等重大項目建設,全力增加清潔電力供應,可再生能源發展不斷實現新突破。

        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不斷實現新突破。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1.72億千瓦,同比增長93%,占新增裝機的76%。其中,水電新增裝機788萬千瓦,風電新增裝機3348萬千瓦,光伏發電新增裝機12894萬千瓦,生物質發電新增裝機207萬千瓦。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可再生能源裝機約13.84億千瓦,同比增長20%,約占我國總裝機的49.6%,已超過火電裝機,其中,水電裝機4.19億千瓦,風電裝機4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5.21億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0.43億千瓦。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穩步提升。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2.07萬億千瓦時,約占全部發電量的31.3%;其中,風電光伏發電量達1.07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2.3%,超過了同期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量。

        (一)水電建設和運行情況。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新增水電裝機容量788萬千瓦,其中常規水電368萬千瓦,抽水蓄能420萬千瓦。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水電累計裝機容量達4.19億千瓦,其中常規水電3.69億千瓦,抽水蓄能0.5億千瓦。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規模以上水電發電量8584億千瓦時,全國水電平均利用小時數為2367小時。

        (二)風電建設和運行情況。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風電新增裝機容量3348萬千瓦,其中陸上風電3205萬千瓦,海上風電143萬千瓦。從新增裝機分布看,“三北”地區占全國新增裝機的65%。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風電累計裝機突破4億千瓦,同比增長15%,其中陸上風電3.68億千瓦,海上風電3189萬千瓦。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風電發電量630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6%。全國風電平均利用率97.1%,同比提升0.6個百分點。

        (三)光伏發電建設和運行情況。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光伏新增裝機12894萬千瓦,同比增長145%,其中集中式光伏6180萬千瓦,分布式光伏6714萬千瓦。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5.2億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2.95億千瓦,分布式光伏2.25億千瓦。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光伏發電量436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3%。全國光伏發電利用率98.3%,同比提升0.3個百分點。

        (四)生物質發電建設和運行情況。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生物質發電新增裝機207萬千瓦,累計裝機達4339萬千瓦,同比增長6.8%,生物質發電量1474.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7%。新增裝機排名前五位的省區是河北、廣東、江蘇、黑龍江和上海,分別為24.6萬千瓦、21萬千瓦、19.5萬千瓦、19.1萬千瓦和13.4萬千瓦;今年累計發電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廣東、山東、浙江、江蘇和安徽,分別為172.9億千瓦時、141.1億千瓦時、110.6億千瓦時、105.7億千瓦時和95.6億千瓦時。

    來源:國家能源局

  •     國家發改委網站10月26日消息,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電力系統穩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強化電力工程建設的安全、環保、質量、進度等全周期管理,實現工程“零缺陷”投運。組織實施與基建工程配套的系統安全穩定控制措施,確保二次設備與相應的一次設備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及時開展設備缺陷及故障原因分析,制定并落實反事故措施,定期核定設備過負荷能力。加強二次系統運維保障,確保二次設備狀態和參數與一次系統匹配,防止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不正確動作。

        原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電力系統穩定工作的指導意見

    發改能源〔2023〕12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有關電力企業: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準確把握電力系統技術特性和發展規律,扎實做好新形勢下電力系統穩定工作,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充裕、經濟高效、供需協同、靈活智能的新型電力系統,保障電力安全可靠供應,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和“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深刻認識未來相當長時間內,電力系統仍將維持交流電為主體、直流電為補充的技術形態,穩定問題將長期存在,牢固樹立管電就要管系統、管系統就要管穩定的工作理念。立足我國國情,堅持底線思維、問題導向,堅持系統觀念、守正創新,堅持先立后破、遠近結合,統籌發展和安全,做好新形勢下電力系統穩定工作,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可靠電力保障,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用電需要。

    (二)總體思路夯實穩定物理基礎。科學構建源網荷儲結構與布局,保證電源結構合理和電網強度,建設充足的靈活調節和穩定控制資源,確保必要的慣量、短路容量、有功、無功和阻尼支撐,滿足電力系統電力電量平衡和安全穩定運行的需求。強化穩定管理體系。圍繞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電力電子設備的電力系統在源網荷儲互動環境下安全穩定運行,科學謀劃電力系統轉型的發展方向和路徑,統籌規劃、建設、運行、市場、科研等各項工作,建立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穩定管理體系,確保穩定工作要求在新型電力系統全過程、全環節、全方位落實。加強科技創新支撐。圍繞系統安全穩定技術需求,加強基礎理論研究,推進重大技術和裝備攻關,加快先進技術示范和推廣應用,協同構建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穩定技術標準體系,以創新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二、夯實電力系統穩定基礎

    (三)完善合理的電源結構。統籌各類電源規模和布局。可靠發電能力要滿足電力電量平衡需要并留有合理裕度,為系統提供足夠的調峰、調頻、調壓和阻尼支撐;科學確定電源接入電網電壓等級,實現對各級電網的有效支撐;構建多元互補的綜合能源供應體系。增強常規電源調節支撐能力。新建煤電機組全部實現靈活性制造,現役機組靈活性改造應改盡改,支持退役火電機組轉應急備用和調相功能改造,不斷提高機組涉網性能;積極推進主要流域水電擴機、流域梯級規劃調整等,依法合規開展水電機組改造增容,新建水電機組按需配置調相功能;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加強核電基地自供電能力建設;在落實氣源的前提下適度布局調峰氣電;穩步發展生物質發電。大力提升新能源主動支撐能力。推動系統友好型電站建設,有序推動儲能與可再生能源協同發展,逐步實現新能源對傳統能源的可靠替代;協同推進大型新能源基地、調節支撐資源和外送通道開發建設,推動基地按相關標準要求配置儲能,保障外送電力的連續性、穩定性和高效性。

    (四)構建堅強柔性電網平臺。明確網架構建原則。構建分層分區、結構清晰、安全可控、靈活高效、適應新能源占比逐步提升的電網網架,合理確定同步電網規模;保證電網結構強度,保持必要的靈活性和冗余度,具備與特高壓直流、新能源規模相適應的抗擾動能力和靈活送受電能力。提高直流送受端穩定水平。直流送端要合理分群,控制同送端、同受端直流輸電規模,新增輸電通道要避免過于集中;直流受端要優化落點布局,避免落點過于密集;常規直流受端和新能源高占比地區應具備足夠的電壓支撐能力,短路比等指標要符合要求;積極推動柔性直流技術應用。促進各級電網協調發展。合理控制短路電流水平,適時推動電網解環;推動建設分布式智能電網,提升配電網就地平衡能力,實現與大電網的兼容互補和友好互動。

    (五)科學安排儲能建設。按需科學規劃與配置儲能。根據電力系統需求,統籌各類調節資源建設,因地制宜推動各類儲能科學配置,形成多時間尺度、多應用場景的電力調節與穩定控制能力,改善新能源出力特性、優化負荷曲線,支撐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有序建設抽水蓄能。有序推進具備條件的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探索常規水電改抽水蓄能和混合式抽水蓄能電站技術應用,新建抽水蓄能機組應具備調相功能。積極推進新型儲能建設。充分發揮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氫儲能、熱(冷)儲能等各類新型儲能的優勢,結合應用場景構建儲能多元融合發展模式,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和綜合效率。

    三、加強電力系統全過程穩定管理

    (六)加強電力系統規劃。統籌整體規劃。統籌源網荷儲整體規劃,強化區域協同,加強規劃方案及過渡期安全穩定和供電充裕性的系統論證,提高規劃階段電力系統安全穩定計算分析的深度和精度,加強系統調節能力統籌規劃。強化規劃執行。嚴格按規劃推動源網荷儲協同發展、按時投運,滾動開展供需平衡分析,合理安排支撐性電源和調節性資源建設,滿足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電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納要求。有序做好銜接。加強規劃與建設、運行等環節的有效銜接,提升規劃方案的適應性、可行性與安全性;加強一、二次系統銜接,協調開展安全穩定控制系統的整體方案研究。

    (七)加強工程前期設計。深化設計方案。在大型輸變電工程、大型電源接入系統、直流輸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設計工作中,加強工程對系統的影響分析。開展差異化補強設計。針對重點區段開展差異化設計,提升工程可靠性和抵御災害能力。優化二次系統設計。合理配置繼電保護、穩定控制、通信、自動化、監控系統網絡安全等二次系統,確保滿足相關標準和反事故措施要求。

    (八)加強電力裝備管理。緊密圍繞電力系統的穩定技術要求開展相關裝備研制、系統試驗。針對不同應用場景優化直流、新能源等電力電子裝備的并網性能。嚴格把關電力裝備入網質量,充分開展試驗測試,消除裝備質量系統性缺陷。對新研發的首臺(套)電力裝備,加強科學論證和風險管控。

    (九)加強電力建設管理。強化電力工程建設的安全、環保、質量、進度等全周期管理,實現工程“零缺陷”投運。組織實施與基建工程配套的系統安全穩定控制措施,確保二次設備與相應的一次設備同步建設、同步投運。針對工程建設過渡階段,開展系統分析校核,落實過渡期安全保障措施。

    (十)加強電力設備運維保障。加強大型電源和主網設備的可靠性管理,持續開展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和狀態監測,針對重要輸電通道、樞紐變電站、重要發電廠等關鍵電力設施開展專項運維保障。及時開展設備缺陷及故障原因分析,制定并落實反事故措施,定期核定設備過負荷能力。加強二次系統運維保障,確保二次設備狀態和參數與一次系統匹配,防止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不正確動作。

    (十一)加強調度運行管理。嚴肅調度紀律。堅持統一調度、分級管理,各并網主體必須服從調度機構統一指揮,調度機構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標準開展穩定管理工作;統籌安排電力系統運行方式,協同落實互聯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控制措施;發生嚴重故障等情況下,調度機構應按照有關規定果斷采取控制措施。強化協同控制。建立一、二次能源綜合管理體系,加強電力電量全網統一平衡協調;提升新能源預測水平,嚴格開展各類電源及儲能設施涉網性能管理,通過源網荷儲和跨省區輸電通道送受端電網協同調度,提高面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的調度管控能力。

    (十二)加強電力系統應急管理。建立健全應對極端天氣、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等的電力預警和應急響應機制,加強災害預警預判和各方協調聯動。強化重點區域電力安全保障,合理提高核心區域和重要用戶的相關線路、變電站建設標準,推進本地應急保障電源建設,重要用戶應根據要求配置自備應急電源,加強移動應急電源統籌調配使用,在重點城市建成堅強局部電網。加強超大、特大城市電力保供分析,根據需求保留部分應急備用煤電機組,應對季節性和極端天氣保供。提升事故后快速恢復和應急處置能力,優化黑啟動電源布局,完善各類專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

    (十三)加強電力行業網絡安全防護。強化安全防護建設。堅持“安全分區、網絡專用、橫向隔離、縱向認證”原則,強化結構安全、本體安全,探索構建安全子域,推進新型并網主體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能力建設,強化供應鏈安全管理,深化安全防護評估。提升網絡安全態勢感知及應急處置能力。完善網絡安全態勢感知平臺建設應用,推進電力網絡安全靶場高質量發展,強化備用調度體系,制修訂電力監控系統專項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四、構建穩定技術支撐體系

    (十四)攻關新型電力系統穩定基礎理論。研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電力電子設備接入電力系統、特高壓交直流混聯運行的穩定機理和運行特征,掌握電力系統故障暫態過渡過程及抑制方法。創新電力系統多維度穩定性控制理論與方法,突破海量異構資源的廣域協調控制理論,深入研究新型儲能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支撐作用與控制方法。加快攻關源荷高度不確定性環境下的電力電量平衡理論,建立完善各類靈活調節性資源規劃設計理論。

    (十五)提升系統特性分析能力。推進電力系統多時間尺度分析仿真能力建設。在電力系統各環節深入開展分析,對高比例電力電子設備接入電網開展電磁暫態仿真或機電-電磁混合仿真校核,建立和完善集中式新能源、新型儲能、直流等詳細分析模型,開展含分布式電源的綜合負荷建模,推動新能源發電機組模型與參數開放共享。加強電力系統穩定特性分析。考慮運行工況的多變性和隨機性,強化在線安全分析應用,充分利用實際故障和系統性試驗開展研究,掌握系統安全特性及穩定邊界。

    (十六)強化系統運行控制能力。融合先進信息通信技術,匯集一次能源、設備狀態、用戶側資源、氣象環境等各類信息,構建全網監視、全頻段分析、全局優化、協同控制、智能決策、主配一體的調度技術支持系統,提高電力系統運行控制的自適應和數字化水平,實現調度決策從自動化向智能化轉變。提升新能源和配電網的可觀、可測、可控能力,研究分布式電源、可控負荷的匯聚管理形式,實現海量分散可控資源的精準評估、有效聚合和協同控制,同步加強網絡安全管理。建設技術先進、覆蓋主配、安全可靠、高速傳輸的一體化電力通信專網,為運行控制、故障防御提供堅強技術支撐。

    (十七)加強系統故障防御能力。鞏固和完善電力系統安全防御“三道防線”,開發適應高度電力電子化系統的繼電保護裝置和緊急控制手段,研究針對寬頻振蕩等新型穩定問題的防控手段,擴展穩定控制資源池,滾動完善控制策略,加強安全自動裝置狀態和可用措施量的在線監視,保障電力電子化、配電網有源化環境下穩定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研究新能源高占比情形下發生極端天氣時的電力系統穩定措施。加強電力系統故障主動防御能力,提升全景全頻段狀態感知和穩定控制水平,實現風險預測、預判、預警和預控。

    (十八)加快重大電工裝備研制。研發大容量斷路器、大功率高性能電力電子器件、新能源主動支撐、大容量柔性直流輸電等提升電力系統穩定水平的電工裝備。推動新型儲能技術向高安全、高效率、主動支撐方向發展。提高電力工控芯片、基礎軟件、關鍵材料和元器件的自主可控水平,強化電力產業鏈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十九)加快先進技術示范和推廣應用。緊密圍繞電力系統穩定核心技術、重大裝備、關鍵材料和元器件等重點攻關方向,充分調動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各方面力量,因地制宜開展電力系統穩定先進技術和裝備示范,積累運行經驗和數據,及時推廣應用成熟適用技術,加快創新成果轉化。

    (二十)加強穩定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現有標準指導作用。建立健全以《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電力系統技術導則》《電網運行準則》為核心的穩定技術標準體系并適時修訂完善,強化標準在引領技術發展、規范技術要求等方面的作用。持續完善穩定技術標準體系。完善新能源并網技術標準,提升新能源頻率、電壓耐受能力和支撐調節能力;建立新型儲能、虛擬電廠、分布式智能電網等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及運行調度技術標準;完善新型電力系統供需平衡、安全穩定分析與控制保護標準體系,指導新型電力系統廣域協同控制體系頂層設計;開展黑啟動及系統恢復、網絡安全等電力安全標準研制;引領新形勢下電力系統穩定相關國際標準制修訂。

    五、組織實施保障

    (二十一)建立長效機制。完善電力行業穩定工作法規制度,強化政策措施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建立健全電力系統穩定工作長效機制,強化規劃執行的嚴肅性,加強統籌協調,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重大任務,定期研究解決重點問題與重大運行風險,協調解決保障電力供應和系統穩定運行面臨的問題。

    (二十二)壓實各方責任。建立健全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組織指導,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發電企業、電網企業、電力用戶各負其責、發揮合力的電力系統穩定工作責任體系。地方能源主管部門、經濟運行管理部門及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履行好電力規劃、電力建設、電力保供的屬地責任。發電企業加強燃料供應管理,強化涉網安全管理,提高發電設備運行可靠性,滿足系統安全穩定運行要求。電網企業做好電網建設運維、調度運行等環節的穩定管理,強化電網安全風險管控。電力用戶主動參與需求響應,按要求執行負荷管理,踐行節約用電、綠色用電。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依法加強監管,推動相關穩定措施落實到位。

    (二十三)完善投資回報機制。建立健全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資源投資回報機制,合理反映其在新型電力系統中的價值。持續完善市場機制,推動各方積極參與負荷控制建設、運營和需求側響應,按照“誰提供、誰獲利”的原則獲得合理收益。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電力系統穩定調節資源投資、建設和運營。完善電力市場交易安全穩定校核制度,保證各類市場運作場景下電力系統穩定可控。

    (二十四)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形式多樣的政策宣傳和解讀,凝聚行業共識,引導各方力量樹立全網一盤棋的思想,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合力。加強電力系統穩定工作人才培訓和隊伍建設,提升電力系統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工作水平。及時總結電力系統穩定工作經驗,推廣典型模式和先進技術。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 家 能 源 局

    2023年9月21日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加強發電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國能綜通安全〔2023〕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

      今年以來,發電領域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事故起數同比增加,暴露出部分電力企業仍然存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風險隱患整治不扎實、設備運維管理不認真等問題,發電安全形勢依然嚴峻。當前正值機組秋檢高峰期和迎峰度冬準備期,檢修現場多、作業環節多、外包隊伍多、參與人員多,安全風險居高不下。為進一步加強發電安全生產,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發生,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各電力企業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清醒認識當前電力安全生產嚴峻形勢,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要加強安全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和績效考核,及時排查整治責任制不健全、安全責任不落實不落地、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監督體系空轉虛轉等突出問題,并嚴格追責問責。

      二、加強生產作業過程管控

      各電力企業要加強機組運行維護管理,及時消除缺陷隱患,保障設備良好工況。要加強機組檢修、技改、調試等生產作業過程管控,深入論證工作方案,增強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檢修技改質量水平;認真開展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確保作業人員熟悉設備性能、運行機理、作業區域及周邊的風險隱患,掌握應急處置和避險逃生措施;加強對作業現場的巡查檢查,及時發現并制止“三違”行為。

     三、強化重點部位環節管理

      各電力企業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分析發電事故易發區域、環節、時段等規律,突出重點排查各類安全問題。火電企業要重點排查高壓蒸汽管道閥門、燃料系統、灰粉系統、脫硫脫硝設備等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以及密閉空間、高處、動火、帶電、吊裝、帶壓、夜間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環節管理漏洞,嚴格落實兩票三制,完善安全保護和現場監護等措施。水電企業要在汛后全面排查水工建筑物運行狀態,及時處理滲漏、裂縫、塌陷、隆起及變形等異常情況;要嚴密監測庫區及周邊地質災害點,落實風險管控措施。

     四、加強外包安全管理

      各電力企業要將外包隊伍納入本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考核,嚴格審查外包隊伍人員的資質、能力和安全生產歷史業績等條件,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要加強外包安全教育培訓,針對不同崗位采取不同培訓方式和培訓內容,增強外包人員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能,提高培訓成效。要加強外包作業管理,采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全程掌握外包隊伍和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規定、落實安全管理要求等情況。

     五、加大安全監管力度

      各派出機構和地方各級電力管理部門要加強電力安全監管和屬地管理,匯總掌握轄區發電檢修、技改等大規模、長時段集中作業現場分布情況,采用“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對發電企業、特別是事故企業生產作業的監督檢查,對現場管理混亂、風險隱患突出的企業及其人員,要采取約談、通報、停工停產、行政處罰等監管措施從嚴從快處理。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3年10月17日

    來源:國家能源局

  • 國家能源局關于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發展試點示范的通知

    國能發新能〔2023〕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派出機構,有關能源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示范工程引領發展,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推動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助力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根據《“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現就“十四五”期間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通過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試點示范,支持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拓展可再生能源應用場景,著力推動可再生能源技術進步、成本下降、效率提升、機制完善,為促進可再生能源高質量躍升發展、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創新驅動、示范引領。堅持把創新作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根本動力,聚焦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比例、低成本發展的前沿技術,通過組織開展示范工程,探索實踐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新場景、新模式、新機制,鞏固提升可再生能源產業創新力、競爭力。

      多元融合、統籌部署。注重可再生能源與其他產業和業態的融合,優化發展方式,統籌可再生能源發展與生態治理、鄉村振興、海洋經濟等其他產業發展需求,實現可再生能源與其他產業的協同互補、融合發展。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完善激勵機制、強化政策引領、優化市場環境,充分發揮企業推動試點示范項目建設的積極性,構建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組織實施一批技術先進、經濟效益合理、具有較好推廣應用前景的示范項目,推動形成一系列相對成熟完善的支持政策、技術標準、商業模式等,有力促進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

      三、示范工程內容

      (一)技術創新類。

      1. 深遠海風電技術示范。主要支持大容量風電機組由近(海)及遠(海)應用,重點探索新型漂浮式基礎、±50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柔性直流輸電、單機15兆瓦及以上大容量風電機組等技術應用,并推動海上風電運維數字化、智能化發展。

      2. 光伏發電戶外實證。主要支持在寒溫、暖溫、高原、濕熱等典型氣候地區,對光伏組件、支架、基礎等光伏發電關鍵部件及系統在典型環境條件下的實際運行情況進行戶外長周期運行監測與研究,為光伏產業升級提供支撐。

      3. 新型高效光伏電池技術示范。主要支持高效光伏電池、鈣鈦礦及疊層太陽能電池、新型柔性太陽能電池及組件等新型、先進、高效光伏電池技術應用,以規模化促進前沿技術和裝備進入應用市場,持續推進光伏發電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單個示范項目裝機規模不宜小于5萬千瓦。

      4. 光熱發電低成本技術示范。主要支持光熱發電新技術創新和應用,包括大容量機組、高效集熱系統技術及設備部件、低成本鏡場技術、大容量儲熱系統、高精度智能化控制系統等技術創新和應用,實現低度電成本的光熱發電示范應用,推動太陽能熱發電降本增效和規模化發展。

      5. 地熱能發電技術示范。主要支持大容量高效地熱發電用汽輪機設備研制,單機容量兆瓦級以上的地熱發電系統關鍵設備及系統集成技術研發,要在提高發電效率、突破技術瓶頸、提升技術裝備國產化水平等方面有顯著成效。

      6. 中深層地熱供暖技術示范。主要支持開發中深層水熱型地熱開采模擬軟件,攻關砂巖地層尾水回灌技術,研究降低鉆井成本、提高深埋管傳熱效率技術,實現氣舉反循環鉆進工藝在中深含水層儲能成井方面的應用,實現防腐蝕井管和濾水管成井工藝應用,研發地下水抽灌系統的防垢和除垢系統。積極探索“取熱不耗水、完全等量同層回灌”或“密封式、無干擾井下換熱”等技術,最大程度減少對地下土壤、巖層和水體的干擾。

      7.海洋能發電技術示范。主要支持具有一定工作基礎、資源條件好的地方開展潮流能發電示范,推進兆瓦級潮流能發電機組應用,開展潮流能獨立供電示范應用。探索推進波浪能發電示范工程建設,推動多種形式的波浪能發電裝置應用。開展海島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示范,探索海洋能在海島多能互補電力系統的推廣應用。

      8. 新能源加儲能構網型技術示范。主要支持構網型風電、構網型光伏發電、構網型儲能、新能源低頻組網送出等技術研發與工程示范,顯著提高新能源接入弱電網的電壓、頻率等穩定支撐能力,大幅提升風電光伏大基地項目輸電通道的安全穩定送電能力。

      (二)開發建設類。

      9. 光伏治沙示范。主要支持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統籌資源條件和消納能力,因地制宜確定適宜開發范圍,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科學選擇生態治理方式、植被配置模式等,探索不同條件下有效的光伏治沙建設方案,帶動沙漠治理、耐旱植物種植、觀光旅游等相關產業發展,形成沙漠治理、生態修復、生態經濟、沙產業多位一體、治用并行、平衡發展的體系。單個示范項目建設規模不宜小于50萬千瓦。

      10. 光伏廊道示范。主要支持利用鐵路邊坡、高速公路、主干渠道、園區道路和農村道路兩側用地范圍外的空閑土地資源,因地制宜推進分布式光伏應用或小型集中式光伏建設,探索與城鄉交通建設發展相結合的多元開發、就近利用、綠電替代、一體化運維的新型光伏開發利用模式。

      11. 深遠海海上風電平價示范。主要支持海上風能資源和建設條件好的區域,結合海上風電基地建設,融合深遠海風電技術示范,通過規模開發、設計優化、產業協同等措施,推動深遠海海域海上風電項目降低工程造價、經濟性提升和實現無補貼平價上網。深遠海海上風電平價示范項目單體規模不低于100萬千瓦。

      12. 海上光伏試點。主要支持在太陽能資源和建設條件好的鹽田等已開發建設海域,試點推動海上光伏項目建設,通過設計、施工、運維全生命周期優化以及產業協同等措施,推動項目技術水平和經濟性提升,融合相關行業發展需求,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海上光伏開發模式,重點分析評估海上光伏方陣、樁基對海洋資源生態環境影響,關注生態修復措施成效。

      13. 海上能源島示范。主要支持結合海上風電開發建設,融合區域儲能、制氫、海水淡化、海洋養殖等發展需求,探索推進具有海上能源資源供給轉換樞紐特征的海上能源島建設,建設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風電、海上光伏、海洋能、制氫(氨、甲醇)、儲能等多種能源資源轉換利用一體化設施。海上風電制氫、海水淡化、海洋牧場等海洋綜合立體開發利用示范類型不少于2種。

      14. 海上風電與海洋油氣田深度融合發展示范。主要支持石油公司在海上油氣生產平臺周邊10公里海域內建設海上風電場,探索推進海上風電和海洋油氣協同開發、就近接入、綠電替代、聯合運維等融合發展方案,形成海上風電與油氣田區域電力系統互補供電模式。

      15. 生物天然氣產業化示范。主要支持糧食主產區和畜禽養殖集中區等有機廢棄物豐富、禽畜糞污處理緊迫、用氣需求量大的區域,因地制宜建設年產千萬立方米級的生物天然氣示范工程,帶動農村有機廢棄物處理、有機肥生產和消費、清潔燃氣利用的循環產業體系建立。

      16. 生物質能清潔供暖示范。主要支持在具備清潔采暖需求和條件的鄉鎮地區,因地制宜通過生物質熱電聯產、集中式生物質鍋爐供暖等不同方式,實現鄉鎮地區清潔供暖。在大氣污染防治非重點地區鄉村,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則,因地制宜推廣戶用成型燃料爐具供暖。

      17. 地熱能發展高質量示范區。主要支持大規模、區域化地熱供暖項目,在地熱能管理方式、建設模式、開發技術、系統設計、環境保護、運維管理等方面的創新應用,實現地熱能綜合、梯次高效開發利用,推動地熱供暖高質量發展。

      (三)高比例應用類。

      18. 發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主要支持園區、企業、公共建筑業主等用能主體,利用新能源直供電、風光氫儲耦合、柔性負荷等技術,探索建設以新能源為主的多能互補、源荷互動的綜合能源系統,通過開發利用模式創新,推動新能源開發、輸送與終端消費的一體化融合,打造發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實現新能源電力消費占比達到70%以上。

      19. 綠色能源示范園(區)。主要支持綠色低碳產業聚集、工業節能降碳基礎好、能源消耗計量工作扎實的工業園區,因地制宜開發利用風、光、生物質、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開展可再生能源消費替代行動,使得區域內新增能源消費100%由可再生能源滿足。優先選擇國際合作生態園、國家經濟開發區、省級產業園區等示范帶動作用顯著的園區。

      20. 村鎮新能源微能網示范。主要支持在有條件的區域結合當地資源及用能特點,綜合利用新能源和各類能源新技術,以村鎮為單元,構建以風、光、生物質為主,其他清潔能源為輔,高度自給的新能源微能網,提升鄉村用能清潔化、電氣化水平,支撐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

     四、工作要求

      (一)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示范項目應具備技術先進性,所采用的技術路線、工程裝備應達到業內先進水平,鼓勵采用自主知識產權的原創技術;工程投資及收益合理,經濟評價可行,鼓勵探索創新性商業模式。支持依托示范項目,組織制定一批行業標準,強化標準實施應用。

      (二)效果顯著,可推廣性強。示范項目應具有突出的設計理念、創新成果、示范效果,重點體現在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促進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經濟性等方面同時,具有較強的可復制性和推廣應用潛力。

      (三)基礎要素完備,按時開工。申報示范項目前期工作充分,投資主體、用地、環評、消納條件、實施方案等均已得到落實,示范項目原則上在“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并持續推進項目建成投產。

      五、組織實施

      (一)項目組織。堅持以省為主、國家統籌。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照本通知有關要求,進一步細化本地區擬開展示范的有關要求和評價標準,組織企業報送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等材料,也可從本地區選取符合要求的已開展項目;組織第三方技術機構逐個項目進行評審,根據評審意見,形成本地區試點示范項目清單;按照“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審慎安排示范項目,原則上各省(區、市)開展的示范工程每類不超過2個項目。試點示范項目情況及時報國家能源局。

      (二)項目管理。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在消納有保障、經濟可承受的前提下,按要求組織相關開發企業推進試點示范項目建設,項目應取得必要支持性文件后方可開工建設。對于建設內容發生重大變更、技術路線發生重大調整或無法繼續實施的項目,要及時提出更新調整建議。

      (三)經驗推廣。示范項目建成后,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及時組織驗收和總結評價,并將項目完成情況報國家能源局。國家能源局會同相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根據試點示范項目完成情況,綜合評估示范效果、推廣前景,并結合實際情況適時在更大范圍內進行宣傳推廣。

      (四)監督管理。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與派出機構要加強對本地區試點示范項目實施工作的監管,對照各省(區、市)先期制定的試點示范工程相關標準和要求,持續跟蹤項目建設進度、政策執行情況、指標完成情況、示范效果等,并嚴控施工質量,保障項目安全有序實施。

      (五)政策支持。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對試點示范項目積極給予資金支持,經統籌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后,加大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優化項目審批流程,為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創造良好條件。

      聯系電話:010-81929507


      國家能源局

      2023年9月27日

    來源:國家能源局

  •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工業綠色微電網典型應用場景與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節函﹝2023﹞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行業協會:


    工業綠色微電網是提高能效、保障工業穩增長合理用能需求的重要途徑,是培育綠色增長新動能、鍛造產業競爭新優勢的重要方向,是促進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動落實“雙碳”目標的重要路徑。按照《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工信部聯節〔2022〕88號)《工業能效提升行動計劃》(工信部聯節〔2022〕76號)有關部署,現組織開展工業綠色微電網典型應用場景與案例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聚焦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機械、輕工、紡織、電子以及數據中心、5G基站等重點行業領域,征集一批集成應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高效熱泵、新型儲能、氫能、余熱余壓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體化系統的工業綠色微電網。


    二、推薦條件

    (一)申報主體。建有獨立完整并穩定運營工業綠色微電網的工業企業、工業園區,或相應工業綠色微電網的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其中,工業企業、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工業園區應為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

    (二)具體要求。申報的工業綠色微電網應實現穩定運行、具有顯著節能降碳效果,并至少滿足下列指標中的三項要求:

    1. 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本企業、園區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達到15%以上,或可再生能源、工業余熱余壓等余能利用、能源梯級利用(含熱電聯產、燃氣分布式能源等)等合計占本企業、園區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達到30%以上;

    2. 工業企業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達到2MW以上,工業園區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0MW以上;

    3. 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納比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比例)達到80%以上;

    4. 電力負荷調節能力(可根據電力系統需要變動其輸出功率的負荷占電力最大負荷的比例)達到5%以上;

    5. 新型儲能裝機規模(包括電化學儲能、飛輪儲能、壓縮空氣儲能、氫(氨)儲能等)達到1MW以上;

    6. 可再生能源制氫或工業副產氫年生產規模達到5000噸以上,并實現就近利用;

    7. 工業余能利用率(實現回收利用的工業余熱、余壓、化學余能、余冷及其他余能占理論可利用余能量的比例)達到60%以上。


    三、推薦程序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本地區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工業綠色微電網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進行申報并擇優推薦,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中央企業分別組織本行業、本集團推薦工作。請于2023年8月31日前將《工業綠色微電網典型應用場景與案例申報書》(附件1)、匯總表(附件2)和相關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寄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同時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green.miit.gov.cn)上傳報送電子版材料。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陽紫微  010-68205354/5341(傳真)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3號

    郵編:100804


    附件:

    1.工業綠色微電網典型應用場景與案例申報書.doc

    2.工業綠色微電網典型應用場景與案例推薦匯總表.doc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3年8月9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 8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了關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現將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2024年預期目標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原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關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

    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改辦能源〔2023〕5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遼寧省、上海市、重慶市、四川省、甘肅省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力規劃設計總院、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為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807號),現將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2024年預期目標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為約束性指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此進行考核評估;2024年權重為預期性指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此開展項目儲備。2023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見附件1,2024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預期目標見附件2。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合理安排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并網規模。嚴格落實西電東送和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要求,2023年的占比原則上不低于2022年實際執行情況。

    三、各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以實際消納的可再生能源物理電量為主要核算方式,各承擔消納責任的市場主體權重完成情況以自身持有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為主要核算方式,綠證核發交易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經濟運行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牽頭責任,按照消納責任權重積極推動本地區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開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制定本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實施方案,切實將權重落實到承擔消納責任的市場主體。2024年2月底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報送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

    五、各電網企業要切實承擔組織責任,密切配合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照消納責任權重組織調度、運行和交易等部門,認真做好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消納、跨省跨區輸送和市場交易。2024年1月底前,國家電網、南方電網所屬省級電網企業和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向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經濟運行管理部門和國家能源局相關派出機構報送2023年本經營區及各承擔消納責任的市場主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完成情況。

    六、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要切實承擔監管責任,積極協調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消納和跨省跨區交易,對監管區域內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開展監管。2024年2月底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報送2023年監管情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組織電規總院、水電總院、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等單位按月跟蹤監測各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進展及消納利用水平,按年度通報各省級行政區域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

    附件:1.2023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

    2.2024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預期目標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3年7月16日


  •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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