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際能源署發布的《2023年可再生能源》年度市場報告顯示,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容量比2022年增長50%,裝機容量增長速度比過去30年的任何時候都要快。報告預測,未來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將迎來快速增長期,但仍需解決新興和發展中經濟體的融資等關鍵問題。
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初將成為最主要的電力來源
該報告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八次締約方大會(COP28)閉幕以來,國際能源署首次對全球可再生能源發展趨勢進行全面評估。報告顯示,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容量達510吉瓦。國際能源署預測,在現有政策和市場條件下,預計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在2023年至2028年間將達到7300吉瓦。到2025年初,可再生能源將成為全球最主要的電力來源。
報告預測,未來5年風能和太陽能發電將占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95%。到2024年,風能和太陽能發電總量將超過水力發電;風能和太陽能發電將分別在2025年和2026年超過核電。到2028年風能和太陽能發電的份額將翻一番,合計達到25%。
全球生物燃料也迎來黃金發展期。2023年生物燃料在航空領域逐步推廣,并開始替代更多高污染燃料。以巴西為例,2023年生物燃料產能增速比過去5年平均水平快30%。
國際能源署認為,各國政府愈加重視提供可負擔、安全和低排放的能源供應,更強有力的政策保障是可再生能源產業實現里程碑式發展的主要驅動力。
實現增長目標仍需更多政策和融資支持
“盡管全球正在向COP28設定的目標邁進,即到2030年將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增至3倍,但在目前的政策和市場條件下,可再生能源增長速度還不足以實現該目標。”國際能源署署長法提赫·比羅爾說。
國際能源署報告認為,全球可再生能源發展不平衡,尤其是氫能、生物能源發展緩慢。以氫能為例,盡管過去10年有不少綠氫能源項目啟動,但由于受投資進度緩慢、生產成本較高等因素影響,預計到2030年只有7%的計劃產能可實際投產。
國際能源署還指出,在2030年前,生物燃料產業同樣需要加快發展速度,這樣才有望實現全球能源行業凈零排放時間表。此外,由于全球供應鏈緊張、成本上升和項目許可周期較長,全球風電行業發展同樣面臨諸多挑戰,需要各國提供更多政策支持。
在可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中,不同經濟體也面臨著不同問題和挑戰。報告認為,對于發達經濟體而言,政策不確定性、電網基礎設施投資不足、行政審批程序繁瑣是發展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挑戰。對于大多數新興和發展中經濟體來說,重點要解決可再生能源產業的融資、治理和監管。
“目前在全球大多數國家,陸上風能和太陽能發電與化石燃料發電相比具有成本優勢,實現上述目標的最大挑戰是如何在大多數新興和發展中經濟體迅速擴大可再生能源的融資和部署。”比羅爾表示,國際能源署將密切關注各國是否兌現承諾并實施適當的政策。
中國是可再生能源領域的領跑者
國際能源署在報告中表示,中國是全球可再生能源領域的領跑者。2023年中國風能新增裝機容量比上年增長66%,2023年中國太陽能光伏新增裝機容量相當于2022年全球太陽能光伏新增裝機容量。預計到2028年,中國將占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60%,“中國對全球實現可再生能源增加兩倍目標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近年來,中國光伏產業發展迅速并保持國際領先。目前,全球光伏產業近90%的產能在中國;光伏組件全球排名前十的企業里,中國企業占7家。中國企業在降本增效的同時,還加大研發力度,努力攻關新一代光伏電池技術。
中國的風電設備出口也呈快速增長態勢。據相關統計,目前全球市場上約六成風電設備產自中國。從2015年起,中國風電設備出口裝機容量復合年均增長率超50%。中企承建的阿聯酋首個風電項目日前正式投入運營,項目總裝機容量117.5兆瓦;中企投資承建的孟加拉國首個集中式風電項目也在前不久并網發電,每年可為當地提供1.45億千瓦時的綠色電力……中國在實現自身綠色發展的同時,也為更多國家發展可再生能源提供支持,助力實現全球氣候目標。
阿聯酋阿布扎比未來能源公司首席運營官阿卜杜勒阿齊茲·奧拜德利表示,公司與多家中國企業有著密切合作,許多項目都有中國技術的支持,中國為全球新能源產業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作出了巨大貢獻。埃及電力與可再生能源部副部長艾哈邁德·穆罕默德·馬西納說,中國在該領域貢獻對全球能源轉型和氣候治理都具有重要意義。
國際能源署認為,中國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具有技術、成本優勢和長期穩定的政策環境,在推進全球能源革命尤其是降低全球太陽能發電成本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劉剛)
(轉自《人民日報》)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全面推行應用電力業務資質許可電子證照的通知,自2023年12月2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電力業務許可證(含發電類、輸電類、供電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含承裝、承修、承試類一至五級)電子證照(證照樣式見附件)。
原文如下:
各派出機構,信息中心、資質中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互通互認要求,進一步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現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應用電力業務許可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電子證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電子證照
自2023年12月2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電力業務許可證(含發電類、輸電類、供電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含承裝、承修、承試類一至五級)電子證照(證照樣式見附件)。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同步制發、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規范應用共享
(一)規范電子證照獲取應用。電子證照的申請、制發、展示、更新、注銷、下載、驗證等均通過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系統(//zzxy.nea.gov.cn)實現。監管機構通過系統對電子證照進行核發、審查以及貫穿全生命周期的監督管理;社會公眾可通過系統網站查看電子證照展示信息、驗證電子證照有效性;持證企業經過身份認證登錄系統后可下載完整電子證照。
(二)推進電子證照互通互認。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持續推進電力業務許可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電子證照在政府部門間的共享,提高用證驗證效率。 三、強化支撐保障 (一)積極做好宣傳推廣。及時回應企業群眾關切,對電子證照應用的有效做法、典型案例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引導形成推動電子證照廣泛應用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線上線下融合。堅持傳統服務與數字服務創新融合,做好電子證照與實體證照在應用、管理等環節的業務銜接,確保數據同源、優勢互補,更好服務各類群體。
(三)加強應用安全管理。嚴格落實信息安全有關要求,強化電子證照簽發、儲存、使用、驗證等環節及電子印章全流程管理責任,確保政務信息、企業信息安全。
附件:
2023年12月21日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加強發電側電網側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運行風險監測的通知
國能綜通安全〔2023〕131號
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各企業成員單位,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有關電力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電力安全風險管控有關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電力行業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管理,強化發電側、電網側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運行風險監測及預警,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夯實安全運行風險監測基礎能力
(一)增強基礎臺賬管理能力。電力企業應利用信息化技術建立電化學儲能電站基礎臺賬管理體系,保存本企業投資、運維的電化學儲能電站建設基礎臺賬信息,包括業主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規模、設計方案、接入系統方案,及其主要設備選型、關鍵參數等,實現基礎臺賬全面信息化管理。
(二)增強運行風險監測及分析預警能力。電力企業應對本企業投資、運維的電化學儲能電站電池組、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儲能變流器(PCS)、消防系統、網絡安全、運行環境以及其他重要電氣設備運行安全狀態實施監測和管理,定期分析安全運行情況,強化運行風險預警與應急處置,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及系統,應能夠及時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各電力企業應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企業監測能力建設,2025年以后新建及存量電化學儲能電站應全部納入監測范圍。
(三)增強防范運行風險能力。電力企業應根據電化學儲能電站運行風險監測信息,綜合評估電站安全運行狀況,制定落實相應風險控制方案,推動運行風險常態化管控。應組織評估風險控制方案的實施效果,督促檢查電站風險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保障各項運行風險有效管控。
二、強化安全運行監測數據管理
(四)加強監測數據源頭管控。電力企業應明確監測數據管理責任,規范安全監測數據保存、傳輸、管理主體及管理辦法,確保數據質量滿足要求。定期開展數據校核,推動數據質量問題閉環整治,持續提升監測數據準確性。
(五)推動監測數據橫向貫通。電力企業應將電化學儲能安全納入企業生產安全管理范疇,加快推進監測數據與本企業其他生產管理系統貫通,促進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可靠共享、業務高效協同。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分析手段,支撐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六)強化監測數據安全管理。電力企業應選用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滿足網絡與信息安全要求的技術,確保監測信息及數據安全。在選擇相關技術路線時,應兼顧技術先進性與供應鏈安全性,為電化學儲能運行風險監測工作提供安全可靠的物質基礎。
三、加強風險監測分析及標準體系建設
(七)加強風險監測分析應用。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將電力行業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運行風險納入監測范疇,會同重點電力企業建立長效機制,利用信息化技術做好運行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匯總和分析,定期向國家能源局報送分析情況,助力電力行業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納入行業分析范疇的風險監測信息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電化學儲能電站基礎臺賬信息,一級報警信息、通信狀態、有功功率等運行安全狀態信息;充放電量、上下網電量、充放電小時數、停運小時數等月度安全運行情況信息,以及產品質量、隱患缺陷分析等專項調研信息。
(八)做好風險監測行業服務。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應充分發揮行業橋梁紐帶和導向作用,基于行業監測數據,加強電化學儲能電站運行機理、內在規律和安全措施等研究,及時發布行業內重大風險隱患預警提示,推動業務交流及經驗共享。
(九)健全風險監測標準體系。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應積極組織健全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運行風險監測標準體系,為行業安全信息監測能力建設、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運行評價等提供標準支撐,不斷提升行業服務能力。
本通知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
聯 系 人:張 銳
聯系方式:010-81929643,傳真:010-81929607
電子郵箱:grid@nea.gov.cn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3年11月7日
來源:國家能源局
11月13日,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開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的通知》指出,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業,包括能夠提供先進、成熟的智能光伏產品、服務、系統平臺或整體解決方案的企業。支持建設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項目,包括應用智能光伏產品,融合運用5G通信、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用戶提供智能光伏服務的項目。優先考慮光儲融合、建筑光伏、交通運輸應用、交通運輸應用等8個方向 。
原文如下: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的通知
工信廳聯電子函〔2023〕306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3年11月10日
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不斷實現新突破。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1.72億千瓦,同比增長93%,占新增裝機的76%。其中,水電新增裝機788萬千瓦,風電新增裝機3348萬千瓦,光伏發電新增裝機12894萬千瓦,生物質發電新增裝機207萬千瓦。
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可再生能源裝機約13.84億千瓦,同比增長20%,約占我國總裝機的49.6%,已超過火電裝機,其中,水電裝機4.19億千瓦,風電裝機4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5.21億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0.43億千瓦。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穩步提升。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達2.07萬億千瓦時,約占全部發電量的31.3%;其中,風電光伏發電量達1.07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2.3%,超過了同期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量。
(一)水電建設和運行情況。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新增水電裝機容量788萬千瓦,其中常規水電368萬千瓦,抽水蓄能420萬千瓦。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水電累計裝機容量達4.19億千瓦,其中常規水電3.69億千瓦,抽水蓄能0.5億千瓦。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規模以上水電發電量8584億千瓦時,全國水電平均利用小時數為2367小時。
(二)風電建設和運行情況。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風電新增裝機容量3348萬千瓦,其中陸上風電3205萬千瓦,海上風電143萬千瓦。從新增裝機分布看,“三北”地區占全國新增裝機的65%。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風電累計裝機突破4億千瓦,同比增長15%,其中陸上風電3.68億千瓦,海上風電3189萬千瓦。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風電發電量630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6%。全國風電平均利用率97.1%,同比提升0.6個百分點。
(三)光伏發電建設和運行情況。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光伏新增裝機12894萬千瓦,同比增長145%,其中集中式光伏6180萬千瓦,分布式光伏6714萬千瓦。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5.2億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2.95億千瓦,分布式光伏2.25億千瓦。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光伏發電量436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3%。全國光伏發電利用率98.3%,同比提升0.3個百分點。
(四)生物質發電建設和運行情況。2023年前三季度,全國生物質發電新增裝機207萬千瓦,累計裝機達4339萬千瓦,同比增長6.8%,生物質發電量1474.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7%。新增裝機排名前五位的省區是河北、廣東、江蘇、黑龍江和上海,分別為24.6萬千瓦、21萬千瓦、19.5萬千瓦、19.1萬千瓦和13.4萬千瓦;今年累計發電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廣東、山東、浙江、江蘇和安徽,分別為172.9億千瓦時、141.1億千瓦時、110.6億千瓦時、105.7億千瓦時和95.6億千瓦時。
來源:國家能源局
10月23日,國家能源局發布1-9月份全國電力工業統計數據。
截至9月底,全國累計發電裝機容量約27.9億千瓦,同比增長12.3%。其中,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約5.2億千瓦,同比增長45.3%;風電裝機容量約4.0億千瓦,同比增長15.1%。
1-9月份,全國發電設備累計平均利用2716小時,比上年同期減少83小時。其中,水電2367小時,比上年同期減少362小時;太陽能發電1017小時,比上年同期減少45小時;核電5724小時,比上年同期增加148小時;風電1665小時,比上年同期增加49小時;火電3344小時,比上年同期增加49小時。
1-9月份,全國主要發電企業電源工程完成投資5538億元,同比增長41.1%。其中,太陽能發電2229億元,同比增長67.8%;核電589億元,同比增長46.0%;風電1383億元,同比增長33.4%。電網工程完成投資3287億元,同比增長4.2%。
注:
1.全國發電裝機容量及其中的分項指截至統計月的累計裝機容量。
2.全社會用電量為全口徑數據,全國供電量為調度口徑數據。
3.“同比增長”列中,標*的指標為絕對量;標▲的指標為百分點。
來源:國家能源局
近年來,隨著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快速發展,新模式新業態競相涌現。為進一步規范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管理,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了《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管理的通知》(國能發資質規﹝2023﹞67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共分六個部分:
一是豁免分散式風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進一步做好與《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30號)相關政策的銜接,明確分散式風電項目納入許可豁免范圍,不要求其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
二是明確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相關管理人員兼任范圍。對于項目由專業運維公司或企業(集團)內部關聯企業統一管理的,允許項目運營企業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在不同省份項目間兼任;強調生產運行負責人只能在同一省份不同項目間兼任。其他情況不得兼任。
三是規范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許可登記。明確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在申請電力業務許可證時的登記方式,要求光伏發電項目以交流側容量(逆變器的額定輸出功率之和,單位MW)在電力業務許可證中登記,和國家能源局2022年底印發的《光伏電站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相銜接。
四是調整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機組)許可延續政策。明確風電機組許可延續有關工作要求;明確達到設計壽命的生物質、光熱發電機組,參照火電機組許可延續政策和標準執行;水電機組暫不納入許可延續管理。
五是明確異地注冊企業電力業務許可管理職責。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在地與運營企業注冊地不在同一省份的情況下,相關派出機構在電力業務許可管理的職責邊界。
六是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許可數據信息管理。建立許可數據信息定期核驗機制,確保許可數據信息真實有效。《通知》印發后,將與《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電力業務許可證監督管理辦法》(國能發資質〔2020〕69號)等文件配套,形成覆蓋電力業務許可管理全過程的監管制度體系。
來源:國家能源局
10月23日,國家能源局發布1-9月份全國電力工業統計數據。
截至9月底,全國累計發電裝機容量約27.9億千瓦,同比增長12.3%。其中,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約5.2億千瓦,同比增長45.3%;風電裝機容量約4.0億千瓦,同比增長15.1%。
1-9月份,全國發電設備累計平均利用2716小時,比上年同期減少83小時。其中,水電2367小時,比上年同期減少362小時;太陽能發電1017小時,比上年同期減少45小時;核電5724小時,比上年同期增加148小時;風電1665小時,比上年同期增加49小時;火電3344小時,比上年同期增加49小時。
1-9月份,全國主要發電企業電源工程完成投資5538億元,同比增長41.1%。其中,太陽能發電2229億元,同比增長67.8%;核電589億元,同比增長46.0%;風電1383億元,同比增長33.4%。電網工程完成投資3287億元,同比增長4.2%。
注:
1.全國發電裝機容量及其中的分項指截至統計月的累計裝機容量。
2.全社會用電量為全口徑數據,全國供電量為調度口徑數據。
3.“同比增長”列中,標*的指標為絕對量;標▲的指標為百分點。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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